两方观点,
一方认为:立杆上安装避雷针,避雷针及其引下线还有地网,可独立组成一个防雷系统,而这个防雷系统能对安装于立杆上的 摄像机及其后端的监控系统进行防护。
另一方认为:安装于立杆上的摄像机是不需要避雷防护的,需要防止的是将“雷电反击电压”主动地引入到视频监控系统中。
我认为:双方都有错误,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方没有解决“雷电反击电压”的问题,他们期望采用前后两端的浪涌保护器来避免摄像机及视频监控系统遭受损坏。然后实践证明,这个期望方向错误,以至于对现实中起不了多大的保护。这个问题不在于浪涌保护器是不是有作用,是不是该取消,而是避雷针将雷电直接沿立杆引入大地,由于想当然地以为摄像外壳和立杆是绝缘地,而认为这样做可以有效避雷。其实只要实测一下,就可以明确知道这种简单的绝缘是完完全全不可能阻止引入的雷电击穿空气及绝缘体而进入摄像机,实践也证明这是无效的。就好象引狼入室之后,又期待你家的宠物狗能斗的过狼,对你进行保护。当然,宠物狗是起不到看门的作用的,但多少也会哼哼两声。
当然,可以用一些典型的案例,甲级设计资质的方案来反驳,但这样的反驳,但是是苍白无力的。因为人的认识都有两面性,正确的会被一部分人接受,错误的也会另一部分被人接受。
第二方的问题在于:没有解决直击雷的问题,当然也提出来在距离立杆3~4米处安装独立的避雷针,对摄像机进行防护,这是完全可行的,那为什么工程中没有人这么做呢?当然是一个成本和施工难度问题。也就是说没有解决根本的避雷问题。
最后双方似乎达成了一致,都赞成立杆上不应安装避雷针,其实这在安方标准里早就说明了的。也就是说大家争论了这么久,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直击雷的避雷。
如果摄像机在周围建筑物的保护范围之内,另外再加避雷,又有何用?
如果摄像机不在周围建筑物的保护范围之内,另做避雷就成了必须做的。至于安装于立杆上还是另外立杆做避雷,这是怎么做的问题, 不是效果问题,如果有一种非常好的方法,能让安装于立杆上的避雷设备不至于将雷电反击电压引入到摄像系统中,这无疑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3 11:41: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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