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IBMS系统)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解决各智能化子系统之间的互联性和互操作性问题。集成管理系统能否方便、灵活地接入各种差异极大的子系统,会给系统带来极大的适应性。IBMS软件主要采用OPC技术实现与各智能化子系统的通讯接入问题。
1.如果欲接入的智能化子系统可提供符合OPC DA标准(OPC Data Access standard)的OPC 服务程序(OPC Server),只要求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该OPC Server的配置使用说明书,并配合集成调试工作。
2.不能提供OPC服务程序的智能化子系统,具体有如下要求:
(1) 由于IBMS系统以OPC Server 的方式集成第三方系统(指需要集成各子系统),在系统实施时需要开发与第三方系统的接口驱动程序,因此,子系统供应商必须提供其系统的物理接口标准和接口通讯协议(中文版),同时有义务配合IBMS系统的实施。
(2) 设备制造商应提供集成子系统与设备之间进行数字通讯的物理接口标准和接口通讯协议。物理接口标准规定使用何种通讯介质、链路层的接口标准,如RS232、RS485、以太网等;接口通讯协议规定通讯双方约定的命令及数据响应格式、数据校验方式等。
常用的通讯形式和协议,例如,NetDDE、NetApi、Socket、RS232、RS485、LonWorks、BACnet等,都可以以OPC标准的形式集成到IBMS系统。
接口通讯协议的内容要完整、清楚,能据此编程实现通讯。通讯协议的版本必须和工程现场实际应用的主控制机版本一致。通讯协议文本作为供货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货商应对其负全责。如果通讯协议不完整或不能据此实现通讯,则应视为供货商违约。
(3) 为配合智能化各子系统的集成,子系统供应商必须在签订设备合同时,提供相应的通讯协议文本。在子系统调试开通后,提供现场数据的地址组态详细资料,如点表等。
本文来源:时光·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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