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接了一个100W的监控项目,属于包工包料型,公司性质是一般纳税人,大家知道在进设备的时候一般都是未税,也就是说是进货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开具发票的时候也就不能抵扣,我考虑了几种方案都觉得不行,大家给出出主意:
1、在甲方那里签订两份合同,假合同100W我们只是负责安装甲方包料,这样属于监控工程安装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到地税开具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开100W的施工费有点太夸张了,还有一旦国税在甲方那里查账的话很容易就可以查到我们提供设备并安装属于包工包料型,在设备方面没有开具国税的增值税发票---------后果是加倍处罚;
2、100W 分开,设备方面买40W的增值税发票(大约10个点),开发票用国税进行抵扣再开,这样交10W的17%, 50W安装费用,在地税开建安类发票--------但到甲方那里就是两张发票,很可能不好入账;
3、都开具国税的增值税发票(专用或普通)100W*17%=17W -----------工程亏了
有经验的给点意见,等待有经验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