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放电缆注意事项
1) 布放电缆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的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0.5~1.0m,工作区为10~30m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参见GB/T50312-2000)
2) 电缆转弯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屏蔽4对双绞线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2) 屏蔽双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 主干双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水平双绞线电缆一般有非屏蔽和屏蔽两种方式。采用屏蔽电缆时屏蔽方式不同,电缆的结构也不一样。所以,在屏蔽电缆敷设时,弯曲半径应根据屏蔽方式在6~10倍于电缆外径中选用。
3) 布放电缆,在牵引过程中电缆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4) 拉线速度和拉力
拉线缆的速度从理论上讲,线的直径越小,则拉的速度愈快。但是,有经验的安装者采取慢速而又平稳的拉线,而不是快速的拉线。原因是:快速拉线会造成缆线的缠绕或被绊住。拉力过大,线缆变形,会引起线缆传输性能下降。线缆最大允许拉力为:
1根4对双绞线电缆,拉力为100N(10kg);
2根4对双绞线电缆,拉力为150N(15kg);
3根4对双绞线电缆,拉力为200N(20kg);
n根4对双绞线电缆,拉力为n×50+50(n)。
25对5类UTP电缆,最大拉力不能超过40kg,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为了端接电缆线对,施工人员要剥去一段电缆的护套。对于在110P接线架上的高密度端接来说,为了易于弯曲和组装,也要剥去线缆的外皮。剥除电缆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不要单独地拉和弯曲电缆线对,而应对剥去外皮的电缆线对一起紧紧地拉伸和弯曲。去掉电缆的外皮长度够端接用即可。对于终接在连接件上的线对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5类线必须小于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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