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三期“中级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随着智能化科技的不断发展,综合布线是智能建筑的最基础技术,综合布线技术人才需求急增,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通信行业特殊技术工种--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职业编码:3-03-03-02)已纳入职业技术考核培训范围,通信线路维护及线路布线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为提升综合布线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通信线路的畅通,对从事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由Vcom智能楼宇学院颁发《Vcom综合布线工程师》行业资格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网络、通信、建筑等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全国通用,可在官方网站: http://www.gcvaic.org/查询。
为推广国家最新的规范与标准,加强岗位继续教育和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本着服务行业、培养人才的宗旨,我们将热忱的为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培训组织:
鉴定单位: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单位:广州市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定点培训机构)
二、培训特色:
权威机构颁发证书、国家和行业双重认可
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达到企业级技能水平的,颁发Vcom智能楼宇学院的培训证书。实现“双证”毕业,国家和行业双重认可。
专业实训设备,仿真实操环境
Vcom智能楼宇学院背靠广州市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强大的教学仪器研发实力,采用第三代Vcom智能楼宇实训室构建高仿真实训环境,使学生真正利用最先进的设备仪器完成技能的学习实训,实现与就业后岗位环境和技能完全一致的“无缝连接”。
三、鉴定、培训对象:
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综合布线、楼宇自动化控制及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工程监理、机电安装以及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等单位的相关管理、设计、施工、验收等专业人员,各中职技工学院,高职大专院校的网络、电信、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师生,设计院所的电气工程师,及所有有志于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智能建筑弱电系统的人员。
四、鉴定、培训内容:
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 四级(中级技能)
五、申报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l、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六、培训课程
理论:
课程体系 |
课时(四级) |
(一)智能楼宇与综合布线概述 |
1 |
(二)综合布线材料和工具 |
1 |
(三)综合布线系统技术术语和符号 |
1 |
(四)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及验收规范 |
2 |
(五)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技术 |
3 |
(六)综合布线系统测试仪器和测试技术 |
1 |
(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全生产规范 |
1 |
(八)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案例 |
2 |
合计 |
12 |
实训:
课程体系 |
课时(四级) |
(一)认识综合布线常用设备、工具和材料 |
1 |
(二)认识综合布线系统结构及设计图 |
2 |
(三)RJ-45水晶头端接及跳线制作 |
1 |
(四)安装信息插座 |
1 |
(五)安装数据配线架 |
2 |
(六)安装110语音配线架 |
2 |
(七)光纤连接器的互连 |
1 |
(八)光纤熔接 |
2 |
(九)简易测试 |
1 |
(十)PVC线槽成型 |
1 |
(十一)管槽安装 |
1 |
(十二)水平子系统安装 |
5 |
(十三)垂直子系统安装 |
(十四)设备间子系统安装 |
(十五)管理间子系统安装 |
(十六)工作区子系统安装 |
合计 |
20 |
七、鉴定、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事项 |
时间 |
报名时间 |
2009-04-26至2009-05-11 |
培训时间 |
第二期 |
2009-05-12至2009-05-15 共4天 |
第三期 |
2009-05-23至2009-05-26 共4天 |
考试鉴定时间 |
2009-05-27(上午理论考试,下午技能考试) |
培训及考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下科新路8号优可商务中心D栋201
八、费用:
培训费: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 四级(中级技能)1480元(含340元鉴定费)
1、培训费用中含学费、教材费、学习用品费, 2、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者请于开班前带齐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及二寸相片4张到培训点报名,具体报到事项于开班前三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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