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能交通信息化的方向 尽管标准化工作是抢占国际市场份额的战略制高点,但标准化也存在着负面影响,因此,在ITS标准化工作过程中可以把握以下5个原则:减少对新技术的阻碍 ITS是交通运输和管理的新领域,自诞生之日起就发展迅速,新的概念还在不断出现,标准化要发挥巩固和保护既有成果的作用,还要为新的技术的出现奠定基础,开辟道路。
适当保护先行者的利益 ITS项目实施通常要超前于标准制定,新颁布的标准难免会现实存在在相抵触,系统中的不兼容设备也不可能立即退出市场,ITS先行者们的利益将受到较大威胁。因此,在标准化工作中应该适当保护ITS先行者的利益,同时为避免先行者利益的损失,应尽早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期将他们的损失减到最小,标准化工作开展越晚,对ITS发展越不利。
过时标准及早修订 尽管标准的制定周期校长,有的甚至数年时间还迟迟未决,但是技术发展的脚步是无法阻挡的,新监控技术的出现将带动新的一轮标准的制定,过时的、不合实情的标准应该有步骤地废止,不要让标准束缚手脚,标准生来就是为技术、为社会的发展而服务的。
尽量采用国家事实标准规范ITS的某一领域 ITS领域是通信技术,传感器技术,信息技术活跃的舞台,它们的很多领域都已实行标准化了,采纳已有的标准不仅能获得很好的实际效果,也减轻了ITS领域标准化的负担,便于集中精力制定一些急需的边缘标准。况且既有的标准不采纳而另立相似的新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体系的建立,不符合制定标准的科学方法,最终将形同虚设,造成极大的浪费。
难以制定的关键标准可出台指导性原则 ITS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服务功能众多,牵涉的技术领域非常广泛,尽管已有许多成熟的标准可供采用,但是许多多领域毕竟尚无章可循,如果让其自由发展,全国范围内的兼容性就难以得到保障,信息的充分利用监控设备与共享也只是体系结构中“美妙”的设想了。因此,那些难以较快地制定标准而又比较关键的领域,可以先根据监控系统制定出一些基本的指导原则,供生产厂商、系统集成商参考。时机成熟后,再从大原则上制定详细的可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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