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小弟就不给你面子了,我直接否定你了——能带电操作,但要尽量避免!最主要的还是要注意人身安全! 防雷技术服务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防雷技术服务健康发展,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防雷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应把防雷技术服务中的安全工作作为单位重要管理内容,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劳动保护和消防法规、技术规定及行政文件,并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防雷技术服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防雷机构的质量保证负责人、劳动保护安全员及消防监督员,制定执行安全操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 建立健全防雷技术服务的安全监督机制,不定期地进行总结,查找安全隐患,防微杜渐。
第六条 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做好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
第二章 现场检测
第七条 从事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市气象局颁发的检测资质证,检测人员必须持有《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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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施工安装
第二十五条 从事防雷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施工资质证,从事防雷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施工资格证,禁止非法施工。 : : : 第三十四条带电作业注意以下事项:
1、一般情况下,最好不带电作业。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工程建设单位领导同意,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后,在监护人监护下,可以进行带电作业。
2、确定作业者和监护人。作业者必须是从事电气工作三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工操作证的技术人员;监护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明确任务,熟悉现场。作业者和监护人都应明确工作任务,到现场熟悉线路、设备情况,分清火线、地线,看好工作位置,确定工作方法;监护人必须把电源位置看好,研究好应急措施。
4、作好工具材料准备。工作前要把所需工具、材料准备好,检查钳子、螺丝刀的绝缘手柄是否完好。
5、作业者一定要穿戴防护用品,人体对地必须保持有可靠的绝缘。
6、作业者与地线和可能触及的相线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必要时可先把可能触及的相线及地线部分包上绝缘。
7、不准带负荷接线和撤线。接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相线,接完一处包扎一次。撤线时应先撤相线后撤零线。
8、作业者在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特别是在接触某一导线的过程中,再也不许与其它导线及接地部分相碰。
9、低压电气线路的相间对地距离小,因此必须注意防止相间和接地短路。
10、作业者只能一侧带电,若其它侧还有带电部分而又无法采取安全措施时,则必须将其它侧的电源切断。
11、在带电作业中,监护人始终不能离开工作现场或委托他人代替。如发现作业者胆怯或其它不正常身心状况时,应令其停止工作。
12、带电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 : :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公室 二O 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