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由上图可见,尽管雷击干扰数十年变化不大,但电子设备的抗冲击水平在下降,间接导致雷击干扰灾难系数增加。
一位奥地利人对其所在地区自1960年~1992年间雷击损失保险理赔件数进行过统计,发现在这33年中,该地区因直接雷击造成的事故(火灾、建筑物破坏等)每年都约为100起左右,而电子设备的损坏却由1960年的931起上升到1992年的23768起![图2]
图2
图3
图3是慕尼黑TELA保险公司的损害分析,说明雷害损失从1978年到1994年的17年中上升了400%。而德国法兰克福ELELTRA保险公司的统计说明在1994年的灾害赔偿中雷击过电压损失占33.8%,为第一位(图4)。
图4
这种雷击灾害的损失与我国近年来的情况基本相同。我国城市中的雷击电子设备损害可占雷电灾害总损失的80%以上。鉴于上述原因,IEC61312-1(《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标准中“引言”称“鉴于各种类型的电子系统,包括计算机、电信设备、控制系统等(在本标准中称之为信息系统)的应用在不断增加,使本国际标准的制定成为必需。这样的信息系统用于商业及工业的许多部门,包括高资金投入、大规模及高度复杂的工业控制系统,对这样的系统从代价和安全
方面考虑非常不希望由雷电导致系统运转的停顿。”
从传统的避雷观念和认识上也容易把人们对雷害防护的认识引向一个误区。在传统观念上人们普遍认为只要按照国家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做好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如安装好建筑物的防雷装置(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的总称)均压环等,建筑物内外的所有防雷工作就“万事大吉”了。但当雷击现象发生时,建筑物的防直击雷装置非但不能保护好建筑物内的各种用电设备免遭雷击,反而使其遭受雷击的可能性增大,而且建筑物的避雷装置接闪能力越强,遭雷击侵入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是因为当雷电击中建筑物避雷装置的避雷针上或击中附近其它建筑物的避雷针时,避雷针引下线就承担起了使雷击入侵电流入地释放的作用,在雷击电流快速的由引下线导入大地时,瞬时间内在引下线上自上而下的产生了一强力的变化磁场,处在这个强力变化磁场作用范围内的所有用电器、信号、电源及它们的传输线路都因相对地切割了这个强力变化磁场的磁力线而产生出感应高压,进而在与地线的低电位之间产生电压差,从而迅速将用电设备击毁。同时,当强大的雷电流导入地网时,由于地网本身有电阻(地电阻),会产生地电位,形成地电位反击,从而击毁设备,在下图中建筑物的内部会受到地电位抬升以及雷电感应的干扰。
图5
按照IEC61312-1及GB50057-94(2000)要求,将要保护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区,以规定各部分空间不同的雷击电磁脉冲的严重程度和指明各区交界处的等电位连接点的位置。各区以在其交界处的电磁环境有明显改变作为划分不同防雷区的特征。防雷区宜按以下分区:
1、LPZ OA区:直击雷非防护区,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和导走全部雷电流;本区内的电磁场没有衰减。
2、LPZ OB区:直击雷防护区,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但本区内的电磁场没有衰减。
3、LPZ 1区:屏蔽防护区,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流经各导体的电流比LPZ OB更小;本区内的电磁场可能衰减,这取决于屏蔽措施。
4、LPZ 2区等:后续防雷区,当需要进一步减小导入的电流和电磁场时,应引入后续雷区,并按照需要保护的系统所要求的环境选择后续防雷区的要求条件。通常,防雷区的数越高,电磁环境的参数越低。
在两个防雷区的界面上应将所有通过界面的金属物做等电位连接,并宜采用屏蔽和防浪涌措施。
信息系统建筑物防雷区划分一般原则详见图1。
主要有三个途径:
直击雷经过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而直放入地,导致地网地电位上升。高电压由设备接地线引入电子设备造成地电位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