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家论坛_弱电智能化技术与工程讨论(建筑智能,家居智能,人工智能)

培训与展会
收藏本版 (9) |订阅

培训与展会 今日: 2656 |主题: 2748|排名: 8 

发新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集成师(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复制链接]
千家 发布于: 2012-9-17 10:58 1555 次浏览 0 位用户参与讨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集成师(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针对目前我国弱电安防行业人才紧缺的现状,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主要城市大力开展智能建筑弱电安防方面的培训及专项技术资格认证工作,培训课程理论联系实际,更注重实践,由弱电安防行业内权威专家、教授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校老师、多年工程项目经验的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共同执教,并备有大量的实践设备供学员操作,增强学员动手能力。学员结业经考试合格,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项技术证书,该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一、招生对象
  从事建筑智能化弱电工程、计算机网络通信工程、电信工程、综合布线、电视监控系统工程、安防系统工程、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以及安防系统集成商、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集成商等单位的相关设计、管理、施工、验收等技术岗位的专业人员,各大专院校的智能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师生、设计院所的电气工程师,及所有有志于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智能建筑弱电系统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生、毕业生、社会人士。

二、学校优势
  教学实践设备亲自动手操作,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更注重工程实际;学校自编专业认证培训教材,并提供给学员大量实用电子教学课件材料;工信部专项技术资格认证,证书电子注册,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代表个人资质能力;学校有自己的工程公司,学员可参加工程实习;百分百推荐学员就业,并对学员长期进行技术支持;新技术、认证证书继续教育优惠,并免费向学员进行新产品介绍和推广工作。

三、培训内容:
  (1)电视控制系统(2) 防盗报警系统(3) 停车场管理系统(4)电子巡更系统(5)楼宇对讲系统(6)门禁控制系统(7)电话通信系统(8)公共广播系统(9)计算机网络系统(10)综合布线系统(11)智能家居系统(12)方案设计基础(13)弱电安防行业相关法律规范(14)常用工程文档表格模版(15)会议系统(16)机房工程(17)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18)室内移动信号屏蔽与覆盖系统(19)防雷接地系统(20)弱电系统配电与集中供电系统(21)弱电集成系统(22)弱电系统施工标准(23)弱电安防系统工程的售后服务(24)物联网(25)三网融合

四、学习方式
  侧重于实际的理论课程系统讲授;随堂丰富的教学器材设备展示,实践课上学员可亲自动手调试设备与集成系统设备联调;众多的案例分析与模拟实践方案设计;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参加学校安排的1~3个月的相关企业项目跟踪实习。课程学时,课程总学时为88学时。

五、证书颁发:
  经过培训后的学员,可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专项技术资格认证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颁发《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集成师(高级)》专项技术证书,该项证书表明获得者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认可的专项技术能力水平,并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该证书电子注册,全国通用,证书持有者将纳入专项技术资格人才数据库,并提供官方网站在线查询功能,可做为弱电安防方面的招投标项目中评定投标单位人员能力的依据,也可做为各类单位相关岗位聘用员工及职位晋升的依据。

六、培训费用:
   本课程总费用3360元,其中:报名费10元;培训费980元;考务费:380元;精编教学资料费(含教材、电子课件、实践资料等)1990元。(注:学校会不定期推出优惠政策,详情请咨询。)

七、培训时间

时间
地点
2012年11月6日-11月13日
成 都
2012年11月11日-11月22日
北 京
2012年12月7日-12月16日
北 京
2012年12月12日-12月19日
广 州

八、实习安排: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学校可组织学员到与培训课程相关的企业单位项目跟踪实习1~3个月,实际体验与检测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本学校所属的工程公司实习过程中,相关实习教师会给予实习指导,学员须遵守实习单位和校方的各种规定。

九、就业领域: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及其各子系统的设计、施工企业;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及其各子系统的设备生产厂家;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及其各子系统的产品销售单位;安全防范类工程设计、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厦、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文化、金融、宾馆、酒店、大厦、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部门;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及其各子系统、安防系统的建设监理公司

 

网站查询:http://www.qianjia.com/training/20120822.ht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9 14:27:0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千家通行证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千家智客微信号
千家智客微信
玩物说商城
玩物说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