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及评定条件
第五条
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分为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和资深项目经理三个级别。 第六条
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如非IT相关专业则要加考IT专业知识。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三)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 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第七条
高级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
获得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3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 (三)
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3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1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2、系统集成项目总额3000万以上,其中至少2项合同额在5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第八条
资深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资深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资深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
获得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5年; (三)
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
具有在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过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经历; (五)
近5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并且具有组织管理大规模复杂系统集成项目的经验,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2、至少有4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