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摄像机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3.2.1.1 将摄像机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粗调,在摄像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安装: 3.2.1.2 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并根据设计要求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 3.2.1.3 检查摄像机防护套的雨刷动作; 3.2.1.4 检查摄像机在防护套内紧固情况; 3.2.1.5 检查摄像机座与支架或云台的安装尺寸。 3.2.2 在搬动、架设摄像机过程中,不得打开镜头盖。 3.2.3 在高压带电设备附近架设摄像机时,应根据带电设备的要求,确定安全距离。 3.2.4 摄像装置的安装应牢靠、稳固。 3.2.5 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有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3.2.6 先对摄像机进行初步安装,经通电试看、细调,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象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固定。
3.3.1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1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3.3.1.2 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 3.3.1.3 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宜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3.3.1.4 电缆长度应逐盘核对,并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宜避免电缆的接续;当电缆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 3.3.2 架设架空电缆时,宜将电缆吊线固定在电杆上,再用电缆挂钩把电缆卡挂在吊线上;挂钩的间距宜为0.5~0.6m。根据气候条件,每一杆档应留出余兜。 3.3.3 墙壁电缆的敷设,沿室外墙面宜采用吊挂方式;室内墙面宜采用卡子方式。 墙壁电缆当沿墙角转弯时,应在墙角处设转角墙担。电缆卡子的间距在水平路径上宜为0.6m;在垂直路径上宜为1m。 3.3.4 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得小于0.8m,并应埋在冻土层以下;紧靠电缆处应用沙或细土覆盖,其厚度应大于0.1m,且上压一层砖石保护。通过交通要道时,应穿钢管保护。电缆应采用具有铠装的直埋电缆,不得用非直埋式电缆作直接埋地敷设。转弯地段的电缆,地面上应有电缆标志。 3.3.5 敷设管道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3.3.5.1 敷设管道线之前应先清刷管孔; 3.3.5.2 管孔内预设一根镀锌铁线; 3.3.5.3 穿放电缆时宜涂抹黄油或滑石粉; 3.3.5.4 管口与电缆间应衬垫铅皮,铅皮应包在管口上; 3.3.5.5 进入管孔的电缆应保持平直,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防鼠等处理措施。 3.3.6 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均应采用钢管保护。 钢管伸出地面不宜小于2.5m;埋入地下宜为0.3~0.5m。 3.3.7 光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3.7.1 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3.7.2 核对光缆的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3.3.7.3 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 3.3.7.4 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3.3.7.5 光缆敷设完毕,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时,再进行接续。 3.3.8 架空光缆应在杆下设置伸缩余兜,其数量应根据所在冰凌负荷区级别确定,对重负荷区宜每杆设一个;中负荷区2~3根杆宜设一个;轻负荷区可不设,但中间不得绷紧。光缆余兜的宽度宜为1.52~2m;深度宜为0.2~0.25m(图3.3.8)。 光缆架设完毕,应将余缆端头用塑料胶带包扎,盘成圈置于光缆预留盒中;预留盒应固定在杆上。地下光缆引上电杆,必须采用钢管保护(图3.3.8)。 3.3.9 在桥上敷设光缆时,宜采用牵引机终点牵引和中间人工辅助牵引。光缆在电缆槽内敷设不应过紧;当遇桥身伸缩接口处时应作3~5个“S”弯,并每处宜预留0.5m。当穿越铁路桥面时,应外加金属管保护。光缆经垂直走道时,应固定在支持物上。 3.3.10 管道光缆敷设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应由人工逐个人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好,并盘成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3.3.11 光缆的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它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3.3.12 光缆敷设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3.3.13 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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