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哇!这样还有王法吗?正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前言,我并非在毁谤某些人,但,以下的确是活生生的事实!
我几个朋友在广东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一分部工作,在他们无犯错而辞职的时候,他们的保证金(每个月保留当月工资的20%累计到年底的总额)被扣除了整整3000块钱,
何解?老板解析话系:买保险3年共1900多元+总台机线员培训费1100多元。
极为讽刺的系:1,他们没有看到所谓的保险单,收据,或其他任何单据;17元电视费
都 要开发票,何况1900多元?就算没发票,收据总有吧。
2,总台机线员培训费,根据总台的培训排期,没有轮到他们,
他们就离职了,从离职到现在并未收到任何书面或电话口头通知,所以
这个培训费一分部不能收取,现在,究竟那些培训费是一分部私底下收
取或责是总台已经收取了呢?这是要求证的问题。
如果确认了总公司一直都没有收到这笔费用,那么将向其属下一分部追讨。虽然可能收到恐吓或者其他涉及暴力的威胁,但是这并不能阻止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脚步。
大家说,这样还有王法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8 11:06: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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