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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写给她婆婆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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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意的妖精 发布于: 2004-11-18 17:56 1158 次浏览 38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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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在结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生命来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学历、能力、教养、待人处世之道理,都是来自我父母的承传,没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来贡献.所以我不懂,为何一结婚之后,我活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全部必须归零,变成所谓「你家」的人,又变成你家「最小」的人。说「最小」是因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终比我今年才2岁的儿子小。说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我的父母养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捡他们辛苦二十多年的结晶,根本来说你是不劳而获、捡现成的。所以我在帮你做事情时,你要感谢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劳力付出。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了,你不应该还对我有极大的意见,对我做的事情总是拿着放大镜来挑剔------鸡蛋里面挑骨头。这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经济一向独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儿子,也还没有靠过你儿子的薪水过活过,而且我今天有谋生的能力,是仰赖我父母给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断学习成长的能力。所以我不能忍受我赚的钱好象理所当然必须贡献给「你家」,然后我花我自己赚的钱,都还要看看你的脸色,岂有此理!我又没欠你,也不需要你养,更没拿过你一毛钱,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见,但是不能让你做主。所以我现在要跟你开诚布公的讲清楚说明白∶电费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开冷气睡觉你不准有意见,隔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质对我而言很重要。还有「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要买几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请你一定要记住,这些都是我 ;自己赚的钱。花钱的准则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儿子的钱,我用我能力劳力去赚的钱,实在不想还要看你的脸色。而且,你不要老是以为你的儿子多棒,如果没有我也出去工作,你以为你去年可以去欧洲旅游两星期吗?哪来的钱?我常常在想,你对我其实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对我有任何形式上的意义,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你所有的恩情功劳都在他身上,要回报你的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报的也只有我的父母亲,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这样挑剔你的儿子,你心理又会舒服吗?而你的儿子又能达到他们多少的要求?所以~~以后你想吃水果,请叫你儿子切给你吃,因为这才是他应该做的。衣服也请你儿子洗,毕竟你也帮他洗了二十几年的衣服(我连一双袜子都没麻烦过你)。要去看医生,请他提早下班带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费用,而且我感冒时你还会对我冷言冷语笑我身体差,因此你生病时我没有办法提起太多的同情心。

言而总之,他孝顺你是应该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馈给生我育我的父母亲如果要我帮你做,那么你至少得闭上那张挑剔的嘴巴,然后心存感激,因为我没有欠你,帮你做,是因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亲份上,仅仅是这样而已,要不是他是我丈夫,你以为你会有这个荣幸吗?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闻,现在都已经是「家务劳给」的年代,你既然没有付我薪水,我帮你做你就要偷笑了!最后,我写这封信给你,你一定会觉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尊重的,我对你便是以这样的基础去相处,如果你不能够同样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会看在你的长辈的份上退让几分,但是我还是要把底限说清楚。你会说「做人的媳妇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这边反驳你~~从来就不是你养大的,我更没有欠你,而对你我已经发挥最大的容忍与尊重,其他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在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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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8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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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大海盗 发表于 2004-11-18 17:59:00
要是闹起来.............我估计年华会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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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00:00
年华绝对不会打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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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大海盗 发表于 2004-11-18 18:01:00
以下是引用失意的妖精在2004-11-18 18:00:00的发言: 年华绝对不会打婆婆的!
难不成你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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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02:00
我跟年华的婆婆没有愁,我打她婆婆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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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02:00
以下是引用yin_yigang在2004-11-18 18:01:00的发言: 好象看过的哦,呵呵!支持
年华也给你妈妈写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8 18:03: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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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大海盗 发表于 2004-11-18 18:03:00
以下是引用失意的妖精在2004-11-18 18:02:00的发言: 我跟年华的婆婆没有愁,我打她婆婆做什么!
你打你婆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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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05:00
我还没有跟我婆婆写信过,写信后在动手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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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大海盗 发表于 2004-11-18 18:07:00

这么狠..........

谁这么惨娶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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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超导体 发表于 2004-11-18 18:09:00

婆媳之间永远是不能分谁对谁错的!~

也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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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tiger183 发表于 2004-11-18 18:12:00

怎么是我妹子呢?不像,何况拉拉是女儿,不是儿子,杜影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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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12:00
以下是引用大海盗在2004-11-18 18:07:00的发言:

这么狠..........

谁这么惨娶了你啊.........

她也可以先给我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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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13:00

TO:

tiger,

别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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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18:00
yin yigang 你是不是头看别人的信太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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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青年近卫军 发表于 2004-11-18 18:23:00
呵呵,好久没有看到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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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失意的妖精 发表于 2004-11-18 18:26:00

呵呵,是的啊。

最近都在琢磨一种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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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lajk 发表于 2004-11-18 19:44:00
就是的啊这么狠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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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lovezzy0 发表于 2004-11-18 19:58:00

妖精~~

好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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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冷艳妃 发表于 2004-11-19 14:11:00
年华JJ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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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右手年华 发表于 2004-11-19 14:14:00

不是我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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