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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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出来不是拉拉的婆婆了,因为我打印出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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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的婆婆。。。
绝对不是,不许败坏我妹子的名声
妖精~~
好久不见了!
你说给我做饭吃的,人呢。跑那里去了。
年华姐姐,不是你们家丫头写给我的吧。
猫蜜写的??
瞒不错的东西了。。。
不过看了就会有两种想法。。
呵呵。。
楼主这个写的就不太好,既然你这么有理由,那么你想想,你父母也会有儿媳妇吧,都象你这样那还得了?何况在我们这个国度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事公公婆婆都是你得长辈,也是你老公得父母,也可以说是你得父母。所以说,象你这样得说法,那么就是个恶性循环,都能把自己另一半得父母当作自己得父母一样对待,这个社会就不会存在婆媳之间吵架得事情~!要吵也只是自家人样平常得拌嘴而已~!
说得不好,不要用板砖砸偶~!说实话,要凭良心~!
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在结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就算我会看在你的长辈的份上退让几分,但是我还是要把底限说清楚。你会说「做人的媳妇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这边反驳你~~从来就不是你养大的,我更没有欠你,而对你我已经发挥最大的容忍与尊重,其他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在你这边。
够味,看来你的老公也这样对他的岳父岳母了,如果那样就很公平了。
不同意那帖子
这样只会大家越来越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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