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家论坛_弱电智能化技术与工程讨论(建筑智能,家居智能,人工智能)

标题: 请问管理员 [打印本页]

作者: 普罗米修斯    时间: 2012-11-12 23:06
标题: 请问管理员

《千家管理条例》中,中伤其他会员者,应该如何处罚~

 

同时:“诽谤”算不算中伤,请裁决!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3 10:42
请清楚客观的把事情表述清楚 ,我们会依据论坛管理条例做出裁决
作者: EIE1993    时间: 2012-11-13 11:46

我是普罗米修斯,现在按规定阐述事实:

 

1.监控版面开贴,主题关于地电位讨论,本人观点描述的“100V”问题,未经修改,一次成型,并且使用了“引用”“假设”“当”“如果”等词语。

 

2.EIE1992,无故诽谤,将我的上述的100V地电位假设值说成是“必然结论”!

 

3.对于“100V"这个关键词而言,给我的名誉与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我警告后依然不管不顾,继续诽谤!

 

证据引用链接:http://www.1000bbs.com/dispbbs.asp?boardid=51&Id=499535&page=1&star=4

 

57 59楼!

 

望管理员查证,恢复我名誉权!并要求EIE1992,论坛公开道歉,置顶7日!


作者: EIE1993    时间: 2012-11-13 11:52

补充:关于100V地电位的问题,最早是由EIe1992自己提出的,我不过是引用,却被强加是自己编造的,具体证明午马在31楼已经给出,请管理员查看时间!

 

并且在原帖中,2楼,还有其他很多楼层,均有诽谤我的意图!


作者: xuchen8197    时间: 2012-11-13 12:44

这个么,EIE1992老师自己经常的随意的无根据的假设,

然后又引用假设作为实际发生的依据,貌似分析,最后替别人下自己需要的结论,

当然,也时不时的随意的给别人下个结论,顺便把自己端上神坛。

有关"Z滤波网络"传说和“长线理论”的讲解,都自己不能圆场。

http://www.1000bbs.com/dispbbs.asp?BoardID=51&ID=496774&replyID=&skin=1

http://www.1000bbs.com/dispbbs.asp?BoardID=51&ID=498652&replyID=&skin=1

 

其实大家都看的明白。

不过,让EIE1992老师比较失望的是,老师不像在中安网一样有几个斑竹给他拉偏架罩着他了。


作者: 普罗米修斯    时间: 2012-11-13 16:33
请管理员公正处理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3 21:16
首先锁定马甲!!!请当事ID用自己常用的ID发言!!!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3 21:19

另告诫当事双方,千家论坛只欢迎公正客观的技术话题探讨,其他一律免谈!!!


作者: 普罗米修斯    时间: 2012-11-13 22:36

谢谢提醒,截图已记录在案!~

 

嘿嘿


作者: 普罗米修斯    时间: 2012-11-14 11:03
以下是引用admin在2012/11/13 10:42:00的发言:
请清楚客观的把事情表述清楚 ,我们会依据论坛管理条例做出裁决

请管理员解惑,《千家论坛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不能注册2个ID,也没有规定不允许什么马甲存在,现在要求恢复EIE1993的ID!

 

如果EIE1993的ID有违规行为,请明示,以便于我做借鉴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4 11:17
在发生纠纷时,使用多个ID发言会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我习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话,因此锁定这个ID先!!! 另提醒你和其他相关ID,论坛是讨论技术话题的地方,如想通过论坛公平达到其他目的,请另寻别处!!!
作者: 都江堰    时间: 2012-11-14 11:20

      其实双方通过对技术问题讨论和争论,都大家带来了很多知识性的内容,尽管双方有时候都有所偏颇和偏激,但所产生的整体效应还是正面的,大家从他们的争辩中可以学到不少书本上看不到的知识和经验,而也许就是技术论坛和行业高端技术人才的价值所在。

       但愿双方不要老是纠缠对方的只言片语或者片面理解对方的整体观点,更不要恶语相向。其实对于双方的不冷静行为,要求论坛管理者公断并不是上策,大家还是好之为之吧。

 

    


作者: 普罗米修斯    时间: 2012-11-14 11:53
以下是引用admin在2012/11/14 11:17:00的发言:
在发生纠纷时,使用多个ID发言会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我习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话,因此锁定这个ID先!!! 另提醒你和其他相关ID,论坛是讨论技术话题的地方,如想通过论坛公平达到其他目的,请另寻别处!!!

这个观点我赞成,但是希望还是可以将“EIE1993”ID解锁!

 

同时,对于相关技术讨论的问题,也希望管理员或版主可以适当的维护次序!

 

毕竟,对于技术角度判断而言,未必谁的理论就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希望可以良性辩论,而不是耍无赖或诬蔑性的辩论!


作者: xuchen8197    时间: 2012-11-14 12:02
以下是引用admin在2012/11/14 11:17:00的发言:
在发生纠纷时,使用多个ID发言会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我习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话,因此锁定这个ID先!!! 另提醒你和其他相关ID,论坛是讨论技术话题的地方,如想通过论坛公平达到其他目的,请另寻别处!!!

管理的话也有道理,

另外千家对小号ID有发言限制,每天10贴,当然有原因,主要是为限制灌水混积分,

所一个人认为,多ID也是有一定存在的合理性。毕竟有时争论激烈10贴不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14 12:03:52编辑过]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4 18:28
以下是引用xuchen8197在2012/11/14 12:02:00的发言:

管理的话也有道理,

另外千家对小号ID有发言限制,每天10贴,当然有原因,主要是为限制灌水混积分,

所一个人认为,多ID也是有一定存在的合理性。毕竟有时争论激烈10贴不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14 12:03:52编辑过]

如果新会员积极参与讨论,很快就不会受到发贴数的限制了!! 因此我不是很赞同你的观点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4 18:30
以下是引用普罗米修斯在2012/11/14 11:53:00的发言:

这个观点我赞成,但是希望还是可以将“EIE1993”ID解锁!

 

同时,对于相关技术讨论的问题,也希望管理员或版主可以适当的维护次序!

 

毕竟,对于技术角度判断而言,未必谁的理论就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希望可以良性辩论,而不是耍无赖或诬蔑性的辩论!

基于你的请求,我可以解锁此ID,希望你遵守论坛管理条例!!!大家在讨论技术话题时,有争论甚至争吵都正常,但是请大家切记对事不对ID!!同时你注册的这个ID和其他人的ID过于相似,为什么会这样子,原因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切记遵守论坛管理条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14 18:31: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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