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说明范例 1 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 1.1 本工程为19层的省级办公楼,属一类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地下一层战时设有一个6级防空地下室,属一等人员掩蔽所,平时为设备用房及停车库(停26辆汽车);一层为餐厅、停车库、消控中心、保安监控室等;二层为礼堂、门厅;三层为计算机中心;四~十九层为办公。建筑高度69.9m, 建筑面积26,000m2。消防泵房另设在室外地下室。 地下室发电机储油间存储柴油,电气按火灾危险环境21区设计;其余场所按正常环境设计。 1.2 设计依据福州市XXX规划办公室文件-XX规纪〔2001〕XXX号《XXXX总平方案会审纪要》、福州市XXX规划办公室文件-XX规纪〔2002〕XXX号《XXXX扩初设计会审纪要》。 2 设计范围 2.1 10/0.4kV变配电所; 2.2 照明、动力配电; 2.3 防雷、接地; 2.4 人防电气; 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6 有线电视系统; 2.7 电话及综合布线系统; 2.8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2.9 门厅、大会议室、餐厅、礼堂等有二次装修的部位仅预留电源,其电气部分装修时另行设计。 3 负荷级别及电源 3.1 本工程消防设备用电、中心计算机房的计算机用电,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重要设备机房、主要通道的一般照明,按一级负荷供电;客梯电力、档案室按二级负荷供电;其它按三级负荷供电。 3.2 从城市10kV电网引两路独立电源,分别由XX大道、XX大道引入地下室变配电所,内设两台1250 kVA干式变压器。 3.3 为保证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供电,在地下室设一台300kW自启动发电机组,要求能在30s之内供电。 4 变配电所 4.1 10kV双电源采用一用一备,备用自投的供电方式。10kV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低压母线采用分段单母线接线,两台变压器分列运行,低压母线间设手动联络开关。 4.2 10kV系统设有过流、速断和变压器过负荷、超温等保护,选用微机保护装置,操作电源为~220V,引自电压互感器。 4.3 市电与应急发电机电源之间设机械、电气联锁,仅当高压进线两个主开关和1#、2#变压器出线两个主开关同时断开,发电机才能启动并投入运行。 4.4 本工程采用高供高量,功率因数补偿采用低压侧集中补偿方式,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达0.9以上。 5 线路敷设 5.1 所有照明、插座线路均采用ZR-BV导线沿金属线槽或穿焊接钢管敷设,电线或电缆在金属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由金属线槽引出的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软管保护,电线或电缆在引出部分不得遭受损伤。金属线槽的安装详 96SD181《线槽配线安装》。除图中已注明外穿管管径按下表选择: 5.2 电力电缆均沿电缆桥架或穿钢管敷设,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距地高度不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气竖井等)内时除外。电缆桥架的安装详86D169《电缆桥架安装》。 5.3 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时,距地高度不低于2.2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内(如配电室、电气竖井)时除外。封闭式母线的安装详91D372《封闭式母线安装》。 5.4 金属线槽、电缆桥架、封闭式母线在穿越防火分区、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作阻火封堵。 5.5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均采用NH-YJV电缆在防火电缆桥架内敷设,或采用NH-BV导线在金属线槽内或穿焊接钢管敷设,暗敷时应敷设在混凝土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金属线槽、金属管均应涂防火涂料保护。 5.6 地下室发电机储油间内线路采用镀锌钢管明敷,灯具、接线盒防护结构要求IP54;做法详94D80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 6 设备安装 6.1 所有电气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凡属于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取得国家认证标志。 6.2 发电机安装做法详00D272《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干式变压器安装做法详99D268《干式变压器安装》,变配电所常用设备安装做法详88SD263《变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 6.3 所有配电柜均落地安装、所有在电气竖井内的配电箱底距地1.2m明装,其它动力控制箱底距地1.3m明装,照明配电箱底距地1.5m暗装,做法详90D367《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安装》,电气竖井内设备安装详90SD180《电气竖井设备安装》。 6.4 所有照明开关、插座均暗装,安装高度详图例。门厅吊灯重量大于3kg时需预埋安装螺栓,其它灯具安装高度详图例。 7 防雷 7.1 本工程为省级办公楼,所在地的年雷暴日数为56.5,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保护措施设计。采用Φ12镀锌圆钢在屋面设不大于10mX10m(或12mX8m)避雷网格,且屋面上所有的金属构件、外露金属管道均用Φ12镀锌圆钢与避雷网联结,突出屋面的风管、烟囱等物体的顶部边缘均设避雷带。建筑物各层梁内主筋应相互连通,七层及以上各层的建筑外墙上的金属门、窗、较大的金属构件均与防雷装置连接,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利用结构柱内大于Φ16两根钢筋作防雷引下线,利用结构地下室底板钢筋、桩内钢筋互相焊通作接地体。 7.2 进出建筑物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金属管道等应在入户端就近与防雷接地装置用Φ12镀锌圆钢接地。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它用电设备的线路从配电盘引出穿钢管,钢管的一端与配电盘外壳相连,另一端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连接。 8 接地 8.1 本工程低压系统的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本工程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及弱电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工频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 8.2 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PE线不得采用串联连接。 8.3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金属电缆桥架、支架及引入、引出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电缆沟内金属支架及安装高度距地面小于2.4米的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地。电缆沟内接地干线为-25X4镀锌扁钢。 8.4 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干线用BV-1X25mm2导线穿PVC管引自接地体。强、弱电气竖井PE干线采用40X4扁铜,电梯机房、中心计算机房、有线电视机房、保安监控室及通信机房的接地干线均用BV-1X25mm2导线穿PVC管引自接地体,供机房设备接地。 8.5 本工程设总等电位联结,在地下室变电所设MEB箱。应将建筑物的PE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水管、煤气管、采暖空调等金属管道、建筑物的金属构件等导体作等电位联结。 8.6 本工程各弱电机房、弱电间、卫生间等作局部等电位联结,设LEB端子板。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物体、金属构件均用BV-1X6 mm2与LEB端子板联接。 8.7 总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按国标02D501-2《等电位联结安装》。 9 人防电气设计 9.1 本工程防空地下室的应急照明、警报设备按一级负荷供电,正常照明、风机、水泵按二级负荷供电,其它按三级负荷供电;电源正常时从低压配电系统引接,战时从人防区域电源引接,人防配电箱设双电源切换装置。 9.2 人防照明与平时照明结合使用,战时灯具均改装为链吊灯。自防空地下室内部引到防护门以外的照明回路在该门的内侧设熔断器保护。 9.3 人防地下室配线管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均采用镀锌钢管且采取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 9.4 风机室、人防值班室及战时主要出入口最里一道密闭门的内侧,设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音响、灯光信号,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的外侧设有防护能力的呼叫音响按钮,音响装置设在值班室。 9.5 战时从人防区域电源引入的PEN(PE)线应作重复接地。所有人防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工程按一级保护对象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在一层,设置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彩色CRT、打印机等设备及“119”专线电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由消防电源作主电源外,另设直流备用电源。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另设UPS装置供电。 10.1 在各会议室、办公室、报告厅、餐厅、计算机中心、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地下室、变配电所、配电间等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均不大于30m。所有报警信号均通过总线进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10.2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总线实现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控制防火卷帘门动作和状态反馈信号; 手动或自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启动或关闭有关部位的排烟阀、送风阀或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显示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的位置; 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雨淋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等; 显示气体灭火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显示气体灭火系统的喷放工作状态。 10.3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多线实现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水喷雾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并显示其工作及故障状态,除自动控制外,还能手动直接控制。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压力开关应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喷雾泵; 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控制水喷雾系统电磁阀的开启; 显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消防水泵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 显示消防稳压泵系统的工作及故障状态。 10.4 彩色CRT应能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等。 10.5 本工程火灾应急广播兼作平时背景音乐广播,在走道、报告厅、地下室等公共场所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为3W,选择主用扩音机容量为510W(即全部楼层扬声器容量总和),备用扩音机容量为250W(大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火灾应急广播具有手、自动选层功能,火灾时能自动强切为消防广播。 10.6 在消控室设置30门的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在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消防电梯机房、排烟机房、气体灭火系统应急操作装置处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设电话塞孔。 10.7 消控中心设备应按实际定货尺寸进行布置,并符合规范“GB50116-98”第6.2.5条要求。各层模块均集中安装在各层弱电竖井的模块箱内,模块箱挂墙明装,底边距地1.3m。各火灾探测器吸顶安装在楼板或顶棚下,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到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到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层号灯距顶0.3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含电话塞孔)距地1.5m,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距地1.5m。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在有吊顶处为嵌入式安装,在无吊顶处选用壁挂式喇叭,距地2.5m,其余详图标注。 10.8 总线的传输线路采用RVS-1.5mm2的绝缘导线,消防控制线路采用NH-KVV-0.6/1KV-1.5mm2的控制电缆或NH-BV-1.5mm2的绝缘导线,消防通信选用RVVP-2×1.0mm2绝缘线,广播线路选用RVV-2×1.0mm2绝缘电线。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线路在竖井及吊顶内沿金属线槽或穿焊接钢管敷设,水平线路在无吊顶处穿焊接钢管可暗敷在混凝土板内,但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也可沿金属线槽或穿钢管明敷,所有明敷设的金属线槽或金属管均应涂防火涂料保护。 11 有线电视系统: 11.1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各终端信号出线座只在会议室和带休息室的办公室内设置,而办公用房由甲方自行设置,各终端信号电平应为64±4dB。 11.2 竖直干线电缆与闭路监视电视电缆共线槽沿弱电竖井敷设,各层水平电缆沿线槽和穿SC20钢管在楼板或吊顶内暗敷设。 11.3 本工程各终端信号出线座距地0.3m安装,有线电视分支器箱嵌墙暗装,底边距地0.5m,有线电视前端箱设在一层弱电间,挂墙明装,底边距地1.3m。 12 电话及综合布线系统: 12.1 本系统根据GB/T50311-2000设计规范,按“基本配置”标准(每个工作区配置两个信息插座)设计。系统设计包括计算机网络和语音系统的布线。 12.2 总配线设备间设在三层通信机房内,每层弱电间均设有楼层分配线架。 12.3 系统数据主干采用超五类25对电缆,语音主干采用三类25对电缆,分配线架至信息点水平线均采用超五类双绞线。 12.4 竖井内垂直干线沿金属线槽SR-200X100敷设,水平走线采用SR-100X100线槽,从吊顶内线槽到信息插座采用焊接钢管在吊顶或楼板内暗敷设,信息插座间采用钢管在楼板或墙内暗敷设,超五类UTP线穿管原则为:1~2根穿SC15,3~4根穿SC20。 12.5 信息插座用暗盒置于墙内,底边距地0.3m,配线机柜采用19”标准机柜,落地安装。 12.6 本工程共设有(包括预留)电脑数据点980个,语音点650个,要求从市电信部门引入通讯电缆HYA-800(2X0.5)/2SC100至三层通讯机房,另设2SC80钢管作光缆进线预留管。 13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13.1 监控中心位于一层,设置有中央处理机、长时间录像机、彩色监视器、视频自动切换器、打印机等。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五级损伤制评分标准),图像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270线,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随机信噪比大于36dB。 13.2 在一层各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电梯轿厢内、各层电梯厅等设置彩色CCD摄像机,信号通过SYWV-75-5视频电缆传输至监控中心,各摄像机电源从监控中心集中引出,使用电源电压为AC24V,每层共用一回路,采用BV-500V-2.5mm2导线。 13.3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线路与有线电视线路共线槽沿SR-200X100在竖井内垂直敷设,在各层沿SR-100X100水平敷设,从线槽到各摄像机穿SC20钢管在吊顶或楼板内暗敷设。 13.4 各摄像机均吸顶安装。监控室的布置应满足GB50198-94规范的要求。 14 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