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规定:
4.3.4 主机房内和设备间的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3 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lm;
4 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5 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lm,局部可为0.8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