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保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xx网络数字化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 乙方的职责: 1、 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2、 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 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 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 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 甲方的职责: 1、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 3、 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 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 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 陆万 元人民币。 2、 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 付款方式: 1、 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 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 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期限为 1 年; 4、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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