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计算机机房建设单位应向机房建设设计部门提供哪些数据和要求?
在机房建设项目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向机房建设设计部门提供一些基本数据和技术资料以及机房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经双方协商认可后,设计单位方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进行设计。
一般情况下:机房建设单位应向机房建设设计单位提供以下数据和技术要求:
1、设备资料:
设备一览表:
1)计算机设备一览表:包括计算机设备的名称、厂家、数量、外型尺寸、重量、功耗、发热量及供电要求。
2)供电设备一览表:如UPS电源、发电机组、交流电源调节器等设备的厂家、名称、数量、外型尺寸、重量、功耗、发热量等。
3)空调设备一览表:包括各类空调(集中、壁挂、柜式、窗式)设备的名称、厂家、外型尺寸、重量、功耗、制冷量、送风量等。
2、提供各种设备对环境的具体要求。
3、提供机房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和各种设备对供电的特殊要求。
4、提供机房采暖、通风、空调的基本要求。
5、提供各类设备的平面分布图。该图应指明各设备在机房中所处的相对位置、可移动部分的移动范围、主要的通道尺寸。
6、提供对机房环境要求的基本数据,环境要求不仅指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而且应该包括工作人员对环境的要求。
7、提出机房的建筑净空高度,开间大小,各部分区域的承重能力要求。
8、提供机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9、提供机房对安全、消防的要求。
10、提供机房的保温、隔热、吸声、防振等方面的要求。
11、应提供各类设备生产厂家的特殊要求。
12、提供机房对接地系统的要求。计算机事业在城市发展迅速,但在城市当建筑物竣工后,往往很难在其周围找到一块合适的地盘进行地线施工,因此应在建筑物设计时提出机房接地系统的要求并及时解决。
[此贴子已经被陈延龙于2009-11-27 8:35: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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