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技术的迅速发展,也刺激了对电磁兼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一些发达国家在EMC技术的研究、标准的制定、EMC测试及认证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欧共体成员国关于EMC法律性指令(89/336/EEC指令)颁布以来,各国政府开始从商贸的角度考虑EMC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EMC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工作,我国虽然在EMC方面工作起步较晚,但有关部门正加紧工作,以跟上国际EMC工作的步伐。
89/336/EEC指令,从1996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所有投放市场的电工电子产品,均须按照LMC指令的要求进行EMC认证。认证合格后,贴上CE标志,见图4。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专门从事电磁兼容标准s化工作的有两个技术委员会,即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和第77技术委员会(TC77)。其中CISPR负责制订频率大于9kHz发射的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TC77负责制订9kHz和开关操作等引起的高频瞬态发射及整个频率范围内的抗扰性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TC77制订的国际标准是IEC61000系列。我国的EMC测试及标准化工作是60年代起步的。对应于ClSPR成立了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应TC77成立了“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联合工作组”,以促进磁兼容EMC研究和标准化工作。随着EMC标准化工作的进行,其认证工作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一个比较成熟阶段的产物,就如安全认证、环境保护的绿色认证一样,EMC认证也将是产品的一个重要质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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