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nonidie在2010-11-29 23:54:00的发言: RT
1)有条件,立杆尽可能设立在建筑物避雷系统有效保护范围内;
2)立杆本身尽可能不要设计成避雷针;
3)独立立杆,应由另外设立的独立避雷针保护,避雷针与立杆没有任何电气连接关系,并尽量拉开距离,减少跨步电压影响,立杆不做接地比接地更安全,施工更简单,投入更少;
4)直击雷由独立避雷针接闪保护,感应雷应由防雷器保护。防雷器接地并不能防感应雷,接地线反而会引入附加电磁感应,也无法避免瞬态地环路对安防系统的伤害——所以“防雷器必须接地,不接地就不能防雷”的说法属于误导;
5)防雷器防感应雷,应该是针对线缆“接收雷电电磁感应”信号特征设立防护措施的;
6)安防系统防雷,不能,也不应该给安防系统制造多点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