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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问有几人能做到这样的诚信? [打印本页]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6:19
标题: 试问有几人能做到这样的诚信?
商业诚信原则: 你朋友的朋友是朋友,你朋友的敌人是敌人!
你敌人的朋友是敌人,你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attach]11905[/attach]
作者: elin7042 时间: 2004-4-22 16:20
绕晕头了!
作者: choiceheng 时间: 2004-4-22 16:21
你受过阿里巴巴的培训??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6:29
以下是引用choiceheng在2004-4-22 16:21:00的发言:
你受过阿里巴巴的培训??
你是从那里了解到的,还是也曾培训过!
作者: reqidong 时间: 2004-4-22 16:31
这个也没有探花那个晕!
作者: choiceheng 时间: 2004-4-22 16:36
以下是引用xiefei821在2004-4-22 16:29:00的发言:
你是从那里了解到的,还是也曾培训过!
阿里巴巴培训里面有
8过,偶没去听
偶没兴趣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6:38
我很痛苦,因为没有人能针对问题本质来展开探讨!
因为当前我们的社会体系中非常缺乏这些要素,而且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运营成本!
作者: choiceheng 时间: 2004-4-22 16:38
理论脱离实际
作者: choiceheng 时间: 2004-4-22 16:41
“敌人”太刺眼
竞争对手,也许某种程度可以利用
譬如,超货时
作者: reqidong 时间: 2004-4-22 16:43
我最佩服的还是探花,请看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elon</I>在2004-4-14 14:32:00的发言:</B><BR>
<P>XX做为一位精神病学家视察铁岭地区的精神病机构时问一个病人:“你是怎么来这里的?你得的是哪种病?”</P>
<P>以下是她的回答:</P>
<P>“哦。。这个呀,病发於我结婚的时候。我想我本不该结婚。我与一位寡妇结婚,她当时带着一个成年的女兒,那就是我的继女。</P>
<P>婚后,我父亲来看望我们,而竟然爱上了我可爱的继女,不久便与她结婚了。就这样,我的继女变成了我的继母。后来,我的太太生了个兒子,那当然就是我父亲的表兄弟,因为这兒子是我继女 (即,我父亲老婆) 的兄弟。</P>
<P>所以,就像我说的一样,当我继女与我父亲一结婚,她马上成了我的继母!现在,既然我的新生兒子是我继母的兄弟,那我兒子就成了我的叔叔。你知道,我太太也成了我的继祖母,因为她是我继母的妈妈。别忘了,我继母是我的继女。同时记住,我成了我太太的孙子。</P>
<P>请再稍等一会兒。你知道啦,因为我与我的继祖母结婚,那么我不但成了我太太的孙子和丈夫,还成了我自己的祖父。现在,你能理解我是如何被扔进这里的吗?”</P>
<P>这位叫XX的精神病学家听到这里后,茫然晕眩看着病人的脸,木木的说道:“说下去!”</P></DIV>
<P></P>
作者: choiceheng 时间: 2004-4-22 16:46
探花从不干好事
别理他
这两天太累了
盼着五一快点到
作者: 妍妍 时间: 2004-4-22 16:54
楼主啊,你这是什么逻辑呀?
作者: njpla 时间: 2004-4-22 16:54
人,一定要恩怨分明啊!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6:57
以下是引用choiceheng在2004-4-22 16:38:00的发言:
理论脱离实际
如果你在你的生意圈内建立不起你诚信的原则!因为不信任,你将由此失去一些机会!
如果你不能在你的生意圈内形成惩罚不守信誉者的机制,或是这种压力,未被惩罚者将损害更多的客户,进而扰乱整个行业,甚至直接威胁到你的机会!
这种做法是非常务实有效的~!
作者: sonnerregen 时间: 2004-4-22 16:58
商业没有教条,只有个性
作者: sonnerregen 时间: 2004-4-22 17:00
以下是引用choiceheng在2004-4-22 16:58:00的发言:
丫,你头像换的周期是多少
丫,我就不告诉你
作者: 105757144 时间: 2004-4-22 17:01
我说老谢没看明白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05
以下是引用105757144在2004-4-22 17:01:00的发言:
我说老谢没看明白
仔细推敲一下撒!
作者: njpla 时间: 2004-4-22 17:08
楼上的,CS打的怎样啊?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10
以下是引用choiceheng在2004-4-22 16:41:00的发言:
“敌人”太刺眼
竞争对手,也许某种程度可以利用
譬如,超货时
如果不能把对待不守信用者的这种惩罚的程度上升到敌人的地步,你就做不到在战略上藐视它,战术上重视它!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16
以下是引用妍妍在2004-4-22 16:54:00的发言:
楼主啊,你这是什么逻辑呀?

能这样的坚守原则的人。肯定是个值得人信任的人!
我也在努力尝试!
作者: choiceheng 时间: 2004-4-22 17:20
你的同行不守信用,你应该高兴,竞争变小了
你的客户不守信用,你以后都不要理他,或者先付款后交货
总之,不应该有敌人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21
以下是引用sonnerregen在2004-4-22 16:58:00的发言:
商业没有教条,只有个性
我很是赞同你的这个观点,但是得有一个前提!必要的一些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22
以下是引用njpla在2004-4-22 17:08:00的发言:
楼上的,CS打的怎样啊?
找个时间切磋一下撒!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27
以下是引用yin_yigang在2004-4-22 17:15:00的发言:
商战不得钩心斗角吗?目的只有一个,赚钱
哪有那么有原则,
只有信条,没有原则
是呀,甚至为此坑害老百姓,泄露商业秘密!乃或是做叛徒,都可以的!
但是就跟做人一样,世间自有公道的!
作者: 我是天使 时间: 2004-4-22 17:32
“你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这条范围挺活的,最能看得出交际手腕。
作者: yxad 时间: 2004-4-22 17:52
朋友既是敌人,敌人也是朋友/人没有永远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珍惜机会的来临吧朋友!
作者: njpla 时间: 2004-4-22 17:57
多几个朋友,少几个敌人!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7:58
以下是引用我是天使在2004-4-22 17:32:00的发言:
“你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这条范围挺活的,最能看得出交际手腕。
是吧!MM学商务公关的吧!一言切中要害!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8:01
以下是引用njpla在2004-4-22 17:57:00的发言:
多几个朋友,少几个敌人!
很是赞同/!~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8:05
以下是引用yin_yigang在2004-4-22 17:35:00的发言:
商战,商务上打的战争,老百姓应该是占便宜的,
商业间谍,不是也有吗?
正当的竞争跟诚信是不一样的!
就像战场,兵不厌诈,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共同的经济利用才能使两者合作
合作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环境和决策人。
只有利益是永远的对吧! 但是即使是这样双方也应该是有契约的,也是在诚信的前提下就是按照契约上才能保证在合同中的合作! 不是吗?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8:09
以下是引用yxad在2004-4-22 17:52:00的发言:
朋友既是敌人,敌人也是朋友/人没有永远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珍惜机会的来临吧朋友!
嘿嘿!信守的都是永恒的利益对吧!
可是我认为商业上也能有永恒的朋友(至少双方认为没有更好的能够取代),永恒的敌人,甚至永恒的利益!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8:14
以下是引用yin_yigang在2004-4-22 18:08:00的发言:
不能犯法,订了契约了还想干什么?
等传票?
这些是基本的。
看来仁兄也是赞同和认可需要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
是的,这点非常重要,即使在黑道,也是一样的严格按照规矩行事。
因为的确是做什么都是: 人无信不立的!
反而在白道上到处都可以见到破坏游戏规则的!
作者: njpla 时间: 2004-4-22 18:14
俺是老实人!!!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8:18
以下是引用njpla在2004-4-22 18:14:00的发言:
俺是老实人!!!

偶认为最为值得钦佩的是这样的人:那种知道程序的漏洞,却想方设发要去做补丁的人。而不是利用漏洞的人!因为后一种人没有人文道德!
作者: njpla 时间: 2004-4-22 18:27
楼主,打CS去!
作者: 我是天使 时间: 2004-4-22 18:31
偶真想给yin_yigang和 xiefei821送朵花!争执的时候都很有魅力![嘻嘻~~这个口水战真好:P]

作者: 丹子 时间: 2004-4-22 18:32
没看明白。头发晕。
作者: njpla 时间: 2004-4-22 18:40
真糊涂!!
作者: 我是天使 时间: 2004-4-22 18:40
咯咯。。。你回过我的帖子,因为你的头像不修边幅,所以曾特别惧怕你。。。
看来。。。人是不可貌像滴~~~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2 19:07
以下是引用我是天使在2004-4-22 18:31:00的发言:
偶真想给yin_yigang和 xiefei821送朵花!争执的时候都很有魅力![嘻嘻~~这个口水战真好:P]

实在是因为偶要下班了!yin_yigang 我是天使 njpla
再见!你们继续努力灌!
嘿嘿!拜拜!
[attach]11923[/attach]
作者: sonnerregen 时间: 2004-4-22 22:50
以下是引用xiefei821在2004-4-22 17:21:00的发言:
我很是赞同你的这个观点,但是得有一个前提!必要的一些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
现实总归是现实,现实永远都不会成为游戏,也永远都不会有规则,如果有谁能给现实总结处规则,那么谁就将会有可能被现实所淘汰。
作者: sonnerregen 时间: 2004-4-22 22:54
楼主似乎在和大家的讨论中一直在左右摇摆,动摇自己的信条,又始终宣扬自己的信条
作者: hizone 时间: 2004-4-23 00:16
规则还是要的。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09:21
以下是引用sonnerregen在2004-4-22 22:50:00的发言:
现实总归是现实,现实永远都不会成为游戏,也永远都不会有规则,如果有谁能给现实总结处规则,那么谁就将会有可能被现实所淘汰。
难道你现在没有遵守法律范畴内的规则吗?你不是也在你生活的圈子中以你们相互间可以适应的方式,其实也就是你们之间的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一种生活准则在交往着吗?
我没有总结出规则!我只是觉得那样诚信的方式更能使作为单个人的个体更能受益,达到共赢的合作!而且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墨守成规的人!我认为在一定的游戏规则,或是一个基本的准则上,这样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操作!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09:27
以下是引用sonnerregen在2004-4-22 22:54:00的发言:
楼主似乎在和大家的讨论中一直在左右摇摆,动摇自己的信条,又始终宣扬自己的信条
嘿嘿!我实在不明白阁下是从什么地方这样来说这个问题,我认为我自己一直都是在一个前提下来做出自己的这种解释!而且我只是非常的赞同那四句话,也并没有说我能做到,所以我才会提到说,“谁能做到”。不过那的确是我的信条!我也想尽量的那样做!为何不做一个明智的人呢?
作者: limin2003 时间: 2004-4-23 09:28
社会真可怕,社会中的人更可怕,人与人之间都成这样了,偶还有什么可说的?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09:30
以下是引用丹子在2004-4-22 18:32:00的发言:
没看明白。头发晕。
MM慢慢看吧,有的是时间!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09:34
以下是引用我是天使在2004-4-22 18:40:00的发言:
咯咯。。。你回过我的帖子,因为你的头像不修边幅,所以曾特别惧怕你。。。
看来。。。人是不可貌像滴~~~
我倒感觉他是一个有些执着,有些书生意气,这样一个学者气质的人!
作者: limin2003 时间: 2004-4-23 09:41
以下是引用xiefei821在2004-4-23 9:34:00的发言:
我倒感觉他是一个有些执着,有些书生意气,这样一个学者气质的人!
说你自己呢?没这么夸张吧,搞得偶都想一睹楼主的尊容了,发个照片上来看看嘛!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09:43
就跟光明与黑暗也总是在白天跟黑夜转换一样!光明留存的时间总是更长的!
人活着,给自己留多点希望,活着总是更能有趣些的!
尽管这个世界存在的是否有意义到现在为此都还是个迷团!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09:59
以下是引用limin2003在2004-4-23 9:41:00的发言:
说你自己呢?没这么夸张吧,搞得偶都想一睹楼主的尊容了,发个照片上来看看嘛!
抱歉,偶实在是奇丑无比,有影响市容之嫌!故不敢胡来!望各位能体谅!
作者: xiefei821 时间: 2004-4-23 10:03
以下是引用hizone在2004-4-23 0:16:00的发言:
规则还是要的。
阁下的言语透露些许无奈!所以希望阁下能够多多的来参与发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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