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行为
<p> 请论坛管理者定论,如果违规请依照论坛管理条例处置。</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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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30 14:04: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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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 20:04:30编辑过]
<p> <strong><font size="4">经过论坛管理层的反复提醒,有的ID还肆无忌惮地宣传他们的产品降低到千元以下,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请论坛管理者定论,如果违规,望依据千家管理条例处置。</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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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想当初,TCP这个ID可正是针对某人经常要求同行拿1000元以下的同类产品来与他家的所谓百万高清进行PK的情况,在一个帖子中提到300万、500万级高清摄像机时,说了“<strong>三五百万级的高清摄像机绝不可能以1000元以下的价格出来忽悠消费者”</strong>而引出了被封ID的结果的,现在可以再一次证明:“千元以下”的说法并非凭空捏造,而是人家的一贯宣传。</p> 楼主所举报的ID言论的确有些不恰当,我已经告诫当事ID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行了!!!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CP1231</i>在2010-9-1 20:17:00的发言:</b><br/>
<p> <strong><font size="4">经过论坛管理层的反复提醒,有的ID还肆无忌惮地宣传他们的产品降低到千元以下,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请论坛管理者定论,如果违规,望依据千家管理条例处置。</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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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想当初,TCP这个ID可正是针对某人经常要求同行拿1000元以下的同类产品来与他家的所谓百万高清进行PK的情况,在一个帖子中提到300万、500万级高清摄像机时,说了“<strong>三五百万级的高清摄像机绝不可能以1000元以下的价格出来忽悠消费者”</strong>而引出了被封ID的结果的,现在可以再一次证明:“千元以下”的说法并非凭空捏造,而是人家的一贯宣传。</p></div>
<p>同时告诫楼主,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论,不要试图误导不明真相的网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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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CP被封ID一事并不是因为你所说的原因!!!!</p> <p> 非常感谢admin及时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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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人说的是“引出了被封ID的结果”,也就是说“<strong>三五百万级的高清摄像机绝不可能以1000元以下的价格出来忽悠消费者</strong>”是起因,某位超级版主正是以这一句话是“<b>宣传产品价格</b>”,会“<strong>被人误解你关于波*产品低于****元价格</strong>”为理由对TCP发论坛短信进行警告而引发了一系列后续效应的,由于当时TCP反复解析并据理力争(有些措辞确实比较严厉),最后导致了封ID事件的结果,本人并不想“试图误导不明真相的网友”,其实真相完全可以查看论坛短信内容,同时在“<a title="《对论坛ID:TCP及论坛超级斑竹:0757河台小赵的处罚通告!》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0-2-1 22:24:13 最后发帖:既然大家都说完..." href="http://www.1000bbs.com/dispbbs.asp?boardid=59&Id=381929&page=4"><font color="blue">对论坛ID:TCP及论坛超级斑竹:0757河台小赵的处罚通告</font></a>”中本人已经把事情的经过说明得很清楚,至今并没有任何当事者对本人所叙述的事件过程提出有说服力的正面反驳。</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CP1231</i>在2010-9-2 7:01:00的发言:</b><br/>
<p> 非常感谢admin及时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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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人说的是“引出了被封ID的结果”,也就是说“<strong>三五百万级的高清摄像机绝不可能以1000元以下的价格出来忽悠消费者</strong>”是起因,某位超级版主正是以这一句话是“<b>宣传产品价格</b>”,会“<strong>被人误解你关于波*产品低于****元价格</strong>”为理由对TCP发论坛短信进行警告而引发了一系列后续效应的,由于当时TCP反复解析并据理力争(有些措辞确实比较严厉),最后导致了封ID事件的结果,本人并不想“试图误导不明真相的网友”,其实真相完全可以查看论坛短信内容,同时在“<a title="《对论坛ID:TCP及论坛超级斑竹:0757河台小赵的处罚通告!》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0-2-1 22:24:13 最后发帖:既然大家都说完..." href="http://www.1000bbs.com/dispbbs.asp?boardid=59&Id=381929&page=4" target="_blank"><font color="blue">对论坛ID:TCP及论坛超级斑竹:0757河台小赵的处罚通告</font></a>”中本人已经把事情的经过说明得很清楚,至今并没有任何当事者对本人所叙述的事件过程提出有说服力的正面反驳。</p></div>
<p>在论坛中对所有事件或是言论的评判标准都是依据《千家论坛管理条例》,并不是依据你的个人观点!!!你说的事情早就已经处理完毕了,如果你还在这继续纠缠不清的话!我只能说抱歉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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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不是一个裁判机构,不可能也不会跟着你的思路和想法每天花大把时间来对论坛中的个别ID的一些私人利益或是恩怨来花大把时间进行调解!!论坛最后一次忠告你和你的“朋友”还有“对手”自重!!!</p> 本人只是讲理,并没有纠缠不清之意,遵守《千家论坛管理条例》是每一个会员的义务,以理服人更是《千家论坛管理条例》的精神所在,也是所有会员处事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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