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one 发表于 2009-9-9 12:17:00

伟铭终审判无期徒刑,公平吗?

9月8日上午8时30分,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将在省高院第三审判法庭进行公开宣判。面对即将来到的二审宣判,是否改判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8点48分,审判长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决无期徒刑!
  
    判决宣判后,孙伟铭当庭大哭。
  
    请看下列数据 :  
    截止到2008年10月底,我国私人机动车保有量为16671.33万辆,其中,汽车6222.18万辆,摩托车8886.64万辆,挂车9..06万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463.38万辆,其他机动车2.08万辆。
    车祸: 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比07年大幅下降。
    美国:07年约有2亿支民用枪。约3万人死于枪击。
    ---------------------------------------------
    对比一下:中国的1。67亿辆车(含摩托)造成的死亡人数是美国2亿支枪的2。5倍!
    在中国,非法持枪是三年。非法持枪杀人,毫无疑问是死刑。
    相比之下,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恶意违章的处理根本就是拔根毛。扣二分,有点关系的一个电话搞定;罚二百,还不够瓶酒钱。
    法律不但不保护弱者,反而歧视弱者,变相纵容那些对他人生命不屑一顾的人用钢铁贱踏人的血肉之躯。这几乎是对驾车者最宽容的法律了。
    不管孙伟苟是否死刑,只要能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我相信这将是改善我们交通状况的杀手锏,可以被记入历史的一页。





奥宁00 发表于 2009-9-10 13:46:00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face="Verdana">杀一儆百 </font>
<p>&nbsp;</p>

fengqiong 发表于 2009-9-10 14:45:00

<p>中国的法律也无外乎于人情</p>

babyface2009 发表于 2009-9-10 14:55:00

<p>这个估计要让国外的法律同行笑话了</p>

jinhuili 发表于 2009-9-14 17:11:00

有钱的还是没有事的,你们说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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