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 发表于 2003-5-12 12:03:00

首付更少上路更早 :)

新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有望近日出台

  最近,有消息称,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现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可能于4月份出台。据悉,新出台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将取代1998年开始执行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据记者了解,和此前执行的《办法》有很大不同的是,新《办法》更注重个人汽车贷款,普通消费者可能以更低首付购车。


  新旧管理办法对比


  1、首付比例将更加严格旧《办法》对首付比例的规定是“首付款额不少于购车款的20%(农业银行例外,执行10%首付比例),借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新《办法》将对首付比例作统一规定为10%,并严格按照所购汽车价格款项(不包含各类税费)计算。


  2、个人汽车贷款额将更加明确旧《办法》对总贷款额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捆绑式”贷款,使经销商、分期公司和银行可以按照纯车价做贷款,也可以把买车的各种附加税、费及保费加起来做贷款,使实际首付比例降低,造成银行风险加大。新《办法》将对汽车贷款总额作明确规定,比如汽车贷款总额为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款项(不含各种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从而避免“捆绑式”贷款。


  3、新《办法》可能将规定办理与个人汽车贷款相关的保险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借款人办理汽车贷款相关保险。过去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有相当多的分期公司和经销商却只收取保费而不给消费者上车贷保险。


  新办法对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招商银行安顺桥支行负责个人消费信贷的林海经理给我们算了笔账。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车,首付一成1万元,购置税9000元,车险费约3000元,如有保证保险费2079元(5年)加上上牌费用等,全部费用在2万元多一点,比现在少付10000元首付款,银行利息多付1482元,其他费用基本未增加。“对客户来说,首付更少的钱,多贷一些款将车开走。”林经理最后总结说,“对个人客户来说,新《办法》将更多实惠摆到消费者面前,是看你在等车,还是车在等你。”


  汽车消费信贷增长趋势明显

  随着车市增温,越来越多的成都市民选择了汽车按揭消费。据经销长安铃木汽车的成都西星公司夏舸经理介绍,今年以来按揭消费的用户增长超过购买者20%;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蜀汉分理处魏□主任说,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新车推出、不断降价等因素,贷款购车的成都市民呈明显增长态势,越来越多的市民贷款购车提前跨入车主行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首付更少上路更早 :)